如何确定盗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
大梁下夜班回家,凌晨1点左右行至偏僻路段时,前方的路被两个大块石头挡住。大梁下车将石头搬至路边,准备上车时被人用木棒敲打,大梁没有上车,去追那个打了他就跑的人,结果追出了不到100米就听机动车启动的声音,回头一看,有人把自己的车开走了。大梁赶紧往回跑,准备拦截。但是速度太快大梁险些被撞,车子被一名男子开走。
大梁赶紧打电话报警,警察查询监控,找到了大梁被抢的车,正在从某某街从东向西行驶时因为超车占用对面车道,撞到了对面正常行驶的轿车,导致对方车辆掉进路边水渠里,司机重伤。这种情况下,如何确定盗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连带责任。
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、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,由盗窃人、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。盗窃人、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,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,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由盗窃人、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。
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,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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